碳稅與碳費不同於碳交易市場的「以量制價」(控制碳排放總量,讓市場的供需來決定排碳的價格),而是由「以價制量」的方式來促進減排,透過直接對每噸的碳排放訂價,由控制價格高低來影響排放程度。收取碳稅的國家包含了英國、加拿大、北歐五國、新加坡、日本等。
大多數政府實行碳稅(Carbon tax),由財政機關統一徵收,稅收入國庫後可視為整體政府的財政收入,用途包含社會福利、所得稅減免、發展各項低碳的基礎建設等。而臺灣於 2022 年修正的《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》(將更名為《氣候變遷因應法》)草案中擬實行的「碳費(Carbon fee)」較為特別,規畫預計由環保署執行,向碳排大戶收取碳費並成立氣候基金,由於其行政上的限制只得專款專用,用於發展低碳、綠能、補助產業轉型等措施上。
碳交易、碳費、碳稅,都是碳定價
無論是上述提及的碳交易系統、碳費或碳稅,其實都是藉由「將碳排放貼上價格標籤」的原理,提供企業經濟上的誘因,進而達到實質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目標,這個概念也是目前國際公認最有效的減碳工具:碳定價(Carbon price)。

資料來源:© 綠色和平《有效碳定價解盲手冊》 © Greenpeace